政策背景
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1]4号),明确提出“加强温室气体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的要求。2021年9月12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环办监测函[2021]435号),要求以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为引领,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城市和重点区域,开展碳监测试点工作。
针对温室气体在线监测,聚光科技开发了基于CRDS、NDIR和气相色谱等技术平台的相关设备,并拓展了基于涡度技术相关的监测产品,用于监测全系列的温室气体,并围绕相关技术指南开发了《重点行业温室气体监测及数据应用方案》和《城市温室气体监测及数据应用方案》。
01 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
围绕《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技术指南》,聚光科技综合应用污染源监测、厂界监测、便携式监测等方式,构建重点行业温室气体监测技术体系。探索使用监测方法获取本地化排放因子,支撑、校验排放量核算,比较监测与核算数据的系统差异,评估使用直接监测法作为辅助手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核心产品
1)CEMS-2000 C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CEMS-2000 C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最多可实现企业排口的CO、CO2、CH4、SO2、NO、NO2、N2O、O2等八个组分的测量(组分个数可选)。系统采用“非分散红外+GFC+IFC”技术路线,时域上采取双光路测量,有效降低光源能量波动及交叉干扰的影响。
2)FEMS-1000 VOC 无组织排放VOC监测系统
FEMS-1000 VOC无组织排放VOC监测系统,无组织排放VOC监测系统,采用催化氧化—FID技术原理,基于甲烷分子和非甲烷分子架构的差异性,使用特殊的催化剂在高温下将非甲烷分子氧化成无响应的无机物,而保留CH4分子,从而测得CH4浓度;总烃浓度通过总烃流路直接测出,二者差值,可得到非甲烷总烃浓度。
02城市大气温室气体监测
围绕《城市大气温室气体及海洋碳汇监测试点技术指南》的要求,聚光科技综合应用固定监测、无人机监测、走航监测、遥感监测、手工采样等方式,围绕“合理布设,精准建设”的原则,开展城市高精度温室气体浓度监测,构建“地-天-空”一体化监测网络,形成“真、准、全”的碳监测评估体系,准确定量评估城市温室气体的排放水平及变化特征,探索自上而下的碳排放量反演方法,为城市碳排放量核算结果提供校验参考,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实可靠的数据基础。
核心产品
1)CRDS-100 CO2/CH4分析仪
CRDS-100温室气体分析仪,可实现对温室气体(CO2、CH4,N2O,HFCs,PFCs,SF6,NF3)中CO2/CH4浓度的高精度在线监测。系统采用“CRDS(腔衰荡光谱)”技术路线,将探测量由光强度转换为衰荡时间,有效降低了激光器功率波动的影响;其次,准确的温度、压力控制,为分析仪的精度和长期稳定性提供了保障。
2)AQMS-450 CO2分析仪
AQMS-450二氧化碳分析仪采用GFC NDIR技术,实现了μmol/mol(ppm)级CO2的测量,具备高响应度、高重复性、高精确度和操作简便等优点。设备可广泛应用于工业园区厂界、城市区域站等温室气体(CO2、CH4、N2O、HFCs、PFCs、SF6、NF3)中CO2浓度的在线监测,助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3)其他产品
此外,聚光科技还拓展了温室气体走航监测系统、温室气体无人机监测系统,用于识别温室气体浓度分布规律,辅助城市站点选点,并开展对照监测。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聚光科技紧随国家目标要求,积极响应需求变化,全面考虑地方政府及园区企业在减碳行动中的需求及可能遇到的问题,以科技手段助攻,并在碳监测的基础上推出了“数智双碳综合解决方案”。该方案依托“碳排放核算及清单编制业务板块、数智双碳管控平台板块、地天空一体的监测体系板块”三个板块,通过“算、估、管、评”四步走,助力当地政府(园区及企业)实现碳达峰。
聚光科技作为国内高端分析仪器仪表行业的领军企业,秉持“自主可控+自主研发”的发展模式,已具备成熟的自主研发能力,拥有系统全面的大气环境、烟气环境监测与管理经验,将继续以先进精密仪器创新平台为基础,全力打造地天空一体化的碳监测相关产品,全面辅助城市(园区和企业)实现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