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搬运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毒性气体临界量:光气0.3吨,硫化氢5吨,二氧化硫20吨;
易燃液体临界量:环氧丙烷10吨,苯、丙烯腈和二氧化碳均为50吨。
二、重大危险源分级
根据化学品危险程度,重大危险源分为1~4级。可能造成30及以上人员死亡的属于1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的属于2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3~9人死亡的属于3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1~2人死亡的属于4级重大危险源。
三、重大危险源储罐及罐组基本控制要求
①每台储罐均应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等过程检测仪表;
②每台储罐均应设置液位高、高高、低、低低检测仪表;
③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探测器等检测仪表;
④设置满足罐区安全生产要求的基本过程控制系统(BPCS)
四、重大危险源储罐及罐组安全设计要求
①重大危险源储罐或罐组均应设置液位高高、低低联锁;
②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设施,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③1级、2级重大危险源储罐或罐组应设紧急停车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既可采用DCS完成,也可采用SIS完成。储罐进、出口管道的罐根阀可采用具有手动操作功能的紧急切断阀;
④储存介质为液化气、毒性气体或剧毒液体的1级、2级重大危险源储罐或罐组,紧急停车系统应采用独立设置的SIS,SIL等级按SLL2考虑,安全仪表回路的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应独立设置。
储罐进、出口管道的罐根阀应采用具有手动操作功能的防火型紧急切断阀,液位高高时通过SIS紧急切断储罐进料。
五、中间罐区安全生产设计要求
①当某类储罐液位高高需联锁切断罐进料阀时,为了不影响上游装置或设施的正常生产,设计中应考虑快速开启另一同类储罐进料阀的联锁逻辑。
②当某类储罐液位低低需联锁切断罐出料阀并停泵时,为了不影响下游装置或设施的正常生产,设计中应考虑快速开启另同类储罐出料阀的联锁逻辑。